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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宜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宜春市科技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9-27 17:10:59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宜春经开区科技分局,宜阳新区数字产业和经济发展局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1+3+N”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引导和支持创新活动的作用,根据我市科技政策文件有关精神市科技局编制了2024年宜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第一类: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

2.第二类:重大研发专项工业类、农业类、社发类、成果转化类

3.第三类: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类、农业类、社发类、成果转化类

4.第四类:平台培育计划(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5.第五类:宜春江理锂电新能源产业研究院重大科技项目科技攻关项目、基础研究项目

二、申报基本条件

五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个性条件详见附件申报指南,共性条件如下:

1.企业类申报单位要求市内注册一年以上(截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并须为入规入统企业且为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科技领军企业)。

2.企业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提供征信证明(在“信用中国”下载)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提交。

3.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不得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须提供研发投入证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统计报表等形式均可)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提交。

4.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

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提交

5.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科技计划项目要求企业类申报单位须按申请财政科技资金金额筹集4倍(含)以上的配套资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类型申报单位不作要求。

6.五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都为2-3年,各申报单位要合理科学安排项目进度和阶段目标。

7.企业类申报单位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类型申报单位的科研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当年申请和正在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正在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同种类型项目。

8.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未提交验收材料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所在企业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类型单位的科研人员不得新申报项目;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申报受理

1.项目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以书面申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书格式请在宜春市科技局官网(http://kjj.yichun.gov.cn)“通知公告”中下载。

2.申报材料要求

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提交材料为装订成册《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

份、《项目推荐汇总表》一份,以及申报书汇总表word版。

3.申报推荐时间

各项目推荐单位要对主管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于1022前将申报材料集中统一报至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业务咨询

1)工业类项目:高新科邬开欣3222685;

2)农业类社发类项目、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农社科席娟华3223801;

3成果转化类项目技术创新中心:成合科傅江艳3222238

4)锂电研究院项目:综合科温余远3223296

5.项目受理地址

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1004室,联系人:温余远、彭琼,电话:3223296,邮箱:yckjjzhk@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4年宜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宜春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3.2024年宜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版)

宜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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