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和服务>预算决算

宜春市科技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宜春市科技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科技局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科技局本级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战略、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本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政策;研究起草有关科技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本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拟订实施全市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与工程;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三)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有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创新体系布局。

(四)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五)负责编制和实施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六)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企业的发展,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相关工作。

(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协调农村科技体系建设,组织科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新农村建设为重点的“三农”工作。

(八)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组织引导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同时负责科技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订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十)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验收、登记、保密工作;负责国家、省科技奖励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各类计划,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十一)负责全市科技大开放工作,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技术市场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外事工作。

(十二)制订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并协调管理;负责相关科技信息、科技评估、科技统计和科技培训管理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十三)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优秀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国际专家奖励方面的工作,承担全市“一村一品”引智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职责。

(十四)制定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监督检查直属科研院所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十五)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宜春市科学技术局本级。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17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科技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705.2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59万元,较2020年减少547.99万元,下降96.89%;本年收入合计687.63万元,较2020年减少29.77万元,增长(下降)4.1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降低。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87.62万元,占99.998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01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705.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01.97万元,较2020年减少563.42万元,下降44.52%,主要原因是:缩减公用经费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3.25万元,较2020年减少14.34万元,减少81.52%。主要原因是:资金得到及时拨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90.21万元,占55.59%;项目支出311.76万元,占44.4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1.53万元,决算数为70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7%。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5.92万元,决算数为60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2%,主要原因是:增加承办江西省科技下乡主会场活动经费、下达了2021年宜春市科技创新券补助项目与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47万元,决算数为7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8%,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后,调整预算数为78.61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14万元,决算数为1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进行住房保障支出。

(四)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下达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

(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万元,主要原因是:下达2020年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奖励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2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01.04万元,较2020年减少21.98万元,下降6.80%,主要原因是:奖金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73万元,较2020年增长4.91万元,增长11.74%,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维修(护)费、福利费,同时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有所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43万元,较2020年减少4.2万元,下降9.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对个人和家庭对补助”中抚恤金和奖励金没有发生额。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8万元,决算数为4.75万元,完成预算的95.38%,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29万元,增长6.5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8万元,决算数为4.75万元,完成预算的95.38%,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29万元,增长6.50%,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次数有所增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9批,累计接待32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3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1万元,增长11.74%,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它交通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本部门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65.43%。

组织对“科技计划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万元。该项目委托“江西君浩晖帆税务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4.25分。

组织对“宜春市科学技术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1.96万元。其中,对“宜春市科学技术局”单位整体支出委托“江西君浩晖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市科技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5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应当将2021年度市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都绩效目标,科技计划项目经费204万,完成预算的9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市科技局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支出绩效良好。项目的实施,提升了企业科技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创新创业环境得到了改善,社会研发投入进一步加大,科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高端研发平台、科技服务水平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帮助企业减费增效明显,基本完成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达到了项目预期效果。评价小组通过收集单位数据和资料、实地核查、重点抽查及调查问卷等方式,对照评价指标体系逐一进行评价打分,评价总得分94.25分,评价结论为“优”。本次绩效评价,发现如下一些不足:一是绩效目标编制有待加强。部门编制、申报的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绩效目标,产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及完成及时率指标比较清晰、明确,并细化量化,但效果指标设置不够具体,细化、量化不够。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效果指标设置比较单一,未针对项目经费包括的项目范围逐个设置可能实现的社会效益目标。二是申报项目质量有待提高。2021年市科技局组织申报的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获批率均未达到质量目标大于90%的要求。其中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40家,获批119家,获批率85%。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部门除编制、申报项目支出产出绩效目标外,应对项目经费包括的项目范围逐个设置可能实现的社会效益进行绩效目标的编制,并细化量化,以衡量项目支出该实现的社会效果,同时为绩效评价管理提供依据;二是努力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市局组织申报的各类项目,除注重申报数量外,更应注重申报质量,应严把申报资料质量审核关。对拟申报的各类项目,应加强日常指导,重在项目建设,以提高通过率。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每个市级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及评分表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21年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