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科技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科技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科技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科技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战略、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本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政策;研究起草有关科技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本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拟订实施全市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与工程;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三)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有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创新体系布局。
(四)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五)负责编制和实施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六)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企业的发展,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相关工作。
(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协调农村科技体系建设,组织科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新农村建设为重点的“三农”工作。
(八)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组织引导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同时负责科技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订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十)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验收、登记、保密工作;负责国家、省科技奖励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各类计划,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十一)负责全市科技大开放工作,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技术市场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外事工作。
(十二)制订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并协调管理;负责相关科技信息、科技评估、科技统计和科技培训管理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十三)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优秀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国际专家奖励方面的工作,承担全市“一村一品”引智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职责。
(十四)制定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监督检查直属科研院所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十五)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宜春市科技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宜春市科技局本级。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全额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68人,其中:在职人数26人,包括行政人员19人、全额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41人;聘用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科技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科技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科技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70.97万元,较上年增加326.43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870.9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326.4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科技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70.97万元,较上年增加326.4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6.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58%,较上年增加329.5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2.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73万元;项目支出204万元,与上年持平,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42%,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0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629.55万元,较上年增加177.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10万元,较上年增加127.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75%;住房保障支出43.32万元,较上年增加21.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22.60万元,较上年增加222.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00%;商品和服务支出241.64万元,较上年增加0.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73万元,较上年增加103.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2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宜春市科技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70.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329.6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科学技术支出629.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75%;住房保障支出43.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1.5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1万元,增长16.78%。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科技计划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用于支持技术研究和开发、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奖励培育、科技型企业培育等科技项目,推动创新创业、协同创新,推进科技宣传、科技服务和科技培训等工作。
(2)立项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规定“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②《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技经费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把科技经费投入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保障财政用于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自2015年起,省级财政科技拨款占省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5%,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③《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7〕19号)规定“保持市、县财政科技支出持续稳定增长,改进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把研发投入和创新绩效作为财政经费支持的重要考察指标”。
(3)实施主体:宜春市科技局
(4)实施方案:宜春市科技局制定项目资金安排方案,报市财政局同意后使用。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4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1.75%: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通过率达20%,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申报省级科技奖励5项以上,组织科技交流、合作与对接15次以上,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数30项以上。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宜春市科技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1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3.16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4.98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余:反映各类资金的上年结余。
二、支出科目
(一)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反映各级政府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