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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

来源: 作者:宜春市科技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12-20 17:31:02

宜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宜春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宜春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十四五”期间,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期,是我省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的关键期,是我市在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进的起步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持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升级,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优生态、惠民生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江西省创新驱动发展纲要》《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科技发展的条件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坚持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产业创新、工业强市,不断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加强、优化和转变科技创新管理、服务职能,补短板、强实效,创新型城市建设蹄疾步稳、产业技术创新水平逐步提升、创新平台建设成效明显、科技创新生态持续优化,全市科技创新实力不断增强,为宜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研发投入持续增加。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总量为42.09亿元,比2015年的12.89亿元增长2倍多,其占GDP比重为1.51%。

——科技企业持续成长。2020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09家,总数达到725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16家;拥有省级(潜在)瞪羚企业10家;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新组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8个、省重点实验室2个、省企业技术创新中心1个、省新型研发机构2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总数达到63个;上高县、樟树市、高安市获批省创新型县(市、区)。

——创新基地持续升级。丰城高新区升格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安市、奉新县获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安市获批国家绿色光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袁州锂电新能源、丰城生物制造获批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

——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共引聚国家高层次人才35人,博士420人、硕士3691人、规上企业高层次管理人才5212人,与中科院系统10名院士、31名专家建立了长期科技合作关系。

——科技成果持续涌现。我市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技成果共获得省科技奖励27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5项;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41件。

——科技服务持续提升。建立全省第一支“企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得到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创建全省第一批“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一线服务。建成全省第一个线上技术交易平台,推动科技资源与企业需求实现有效对接。组建全省第一个高企合作交流平台,在全省创造性地成立了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二、目标:“十四五”科技发展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目标,奋力打造开放创新强市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135”战略(一横三纵五要素)、人才强市战略,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以“项目建设”、“研发投入”、“科技开放”为抓手,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扩大科技开放合作,走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深度融合之路,促进我市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加快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提供强劲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突出创新引领。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突出问题导向和应用需求,明确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的主攻方向和关键领域,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塑造未来科技领先优势。

2.发挥优势特色。结合我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切实抓好锂电、中医药、新材料等具有比较优势和先发优势的特色产业,实现局部领先的战略格局。

3.夯实基础条件。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快成果应用,实现全链条支持,提升原始创新创造能力。强化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强化创新供给能力,补齐成果不足短板。

4.深化科技改革。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将改革放在首要位置,破除局限,提高站位,创新举措,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掌握科技发展的主动权,全面推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扩大科技开放。面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科技合作主战场,发挥政府在科技合作中的引导带动作用,着力聚集各类创新技术、科技人才、高新项目、研发平台等资源要素。突出企业在科技合作中的主体地位,成为开放创新的主力军。

(三)发展思路

围绕“中心城区强起来、县市区跑起来、大宜春立起来”三大目标,规划实施科技创新“135”战略,完善空间布局,制订行动计划,确立服务保障,构建“一核三区五基地”创新布局,实施“三大”专项行动,创建“五大”创新工程。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科技创新引领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综合科技创新水平进入全省前列,科技基础条件更加坚实,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创新创业生态更加优良,创新创业活力持续增强,加快迈入创新型城市行列。到2025年,实现以下主要指标:

——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位次进入前列

——全社会R&D经费支出较2020年翻番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达1.5%

——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件

——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30亿元

——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3%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1200家

——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平台、载体新增10个

三、横向:构建“一大”创新布局

从空间角度谋划科技工作,按照“一核三区五基地”要求推进。以中心城区为核心,打造袁上万创新引领区、丰樟高创新示范区、昌铜四县创新赋能区“三个创新示范区”,扶持壮大宜春经开区国家锂电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春高安绿色光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樟树中医药产业基地、宜春中心城区“生态+大健康”创新示范基地“五个基地”。

(一)一核:中心城区自主创新核

以自主创新驱动要素聚集,助力市本级“中心”地位实至名归。以宜春市打造赣湘鄂区域中心城市为契机,通过自主创新驱动,破解中心城区首位度不高、向心力不强、城市形象不优等问题,增强中心城区经济辐射力、产业支撑力、要素集聚力,加快做大做强中心城区,以锂电产业、富硒产业为抓手,将宜春市中心城区发展为自主创新的核心,使之真正成为引领全市甚至赣西区域创新发展的核心和龙头。

(二)三区:三个创新示范区

打造三大特色创新区域,即袁上万创新引领区、丰樟高创新示范区、昌铜四县创新赋能区。重点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等园区在科技创新中的桥头堡作用,形成宜春市“三区多园”创新发展大格局。

1.袁上万创新引领区。协同宜春主城区自主创新发展核,使袁上万通过创新升级“两翼”,即优势产业升级翼和新兴产业发展翼,与主城区形成“一核两翼”的协同创新引领区,使袁上万创新引领区与主城区自主创新核心区形成聚集效应。重点以万载工业园、上高电子信息产业园和格林德新能源产业园等的规划、扩建和项目引进为创新发展依托,着力构建袁上万现代化产业体系。既要注重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更要注重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2.丰樟高创新示范区。丰樟高作为宜春市乃至江西省的经济发展明星地区,主导宜春经济的半壁江山,其后盾是强劲的工业发展基础。未来5年,通过技术升级,特别是“数字经济+实体经济”、“人工智能+实体经济”模式,加快丰城市能源产业、建材产业、机电产业、生物食品产业和资源循环产业等五大支柱产业,樟树药、酒、盐和金属家具四大支柱产业,高安的陶瓷建材行业、物流业、机械光电业等县域经济标杆产业的升级改造,将丰樟高经济带打造成宜春市转型升级示范区。

3.昌铜四县创新赋能区。加快靖安、奉新、宜丰、铜鼓昌铜四县绿色有机产业发展。在该区域大力发展以粮食、茶叶、蔬菜、水果等为主的绿色有机及休闲农业等产业,以食品安全理念、生态发展理念、三产融合理念,辅之于高科技和互联网手段,赋能传统农业为现代农业。“十四五”期间,有机农业年均综合产值平均每年不低于100亿元。通过生态农业、有机食品、健康养生、生态保护等产业融合和产业链延伸、品牌建设等,使昌铜四县成为宜春乃至江西省绿色创新引领区,成为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样板区。

(三)五基地:五个创新示范基地

加强宜春经开区国家锂电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春高安绿色光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樟树中医药产业基地、宜春中心城区“生态+大健康”创新示范基地等五大基地建设。通过五大创新示范基地,树立新经济行业标杆。从科技资源整合、资本市场对接、综合服务平台、产业赋能机制、投资基金保障等方面,加快五大基地的配套制度和配套设施建设,旨在协调科技资源,对接资本市场,稳定产业链和供应链等方面,发挥基地的聚集效应,从而使基地成为标杆行业孵化的场地。

四、纵向:实施“三大”专项行动

以时间轴确立行动计划,实施“三纵”战略,持续进行“三大专项行动”:研发投入攻坚行动、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创新生态优化行动。

(一)研发投入攻坚行动

形成多元分级投入体系,坚持大投入大支持、小投入小支持、不投入不支持的原则,重点支持关键性、标志性创新项目。

1.推动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坚持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为引领,企业资金为核心,社会和金融资本为重要补充的研发投入体系。进一步发挥地方和政府部门财政支出对研发投入的引导作用。壮大创新企业群体,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拓展优化创新激励政策,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加大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经费的支持力度,引导提高学科和团队建设经费用于研发活动的比例。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开展以企业为主体、产业为导向的紧密型产学研合作,鼓励科技人员开展创新创业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设立科学研究基金。

2.发挥财政科技投入引导作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投入相关政策性规定,做好科技支出年度预算,使投入与规划相衔接,建立与科技发展相适应的支出结构。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以适应不断增长的科技发展要求,引导企业逐步增加科技投入,形成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科技投入体系。改进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提高财政科技经费支出中实际用于研发活动的比例。利用市场经济手段,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推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对科技创新投入,继续利用好“科贷通”,形成政、银、企协同创新的资金保障机制。

(二)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

以科技创新助力产业升级为主线,实施从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乃至科创板上市企业升级目标行动。

1.着力培育高成长性企业。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导向,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领域,强化资本市场对接、强化人才引进,大力培育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的高成长性企业发展成独角兽(潜在、种子)、瞪羚(潜在)企业,并进行配套奖励扶持。到2025年,力争培育独角兽(种子、潜在)企业2家以上。

2.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设立研发准备金,持续增加研发投入,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体力量,持续壮大高新技术产业,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与内生动力。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200家。

3.不断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双创孵化载体提质增效,鼓励科技人才创业,完善科技中介服务,强化科技金融服务,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到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1500家。

(三)创新生态优化行动

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形成全社会创新合力。通过政策引领,使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中介等创新主体协同发力;通过平台打造,使技术、人才、项目、资本等创新要素聚焦发力。同时,发挥科技创新在优化社会生态、赋能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1.完善创新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政策对创新的内外驱动,大力推进科技政策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符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未来需求的制度体系,破除阻碍创新和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弊端,提供普惠、精准、平等、包容的制度供给,建立持续、长久、高效的政策引导机制和科技服务机制,形成创新友好的市场环境。建立以信任和包容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改进伦理规范和学风建设,构建以诚信和责任为基础的创新生态,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2.发展科技服务业。鼓励和引导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大科技服务市场培育力度,拓宽科技服务领域,提升科技服务质量,优化科技服务业发展环境。重点引进和培育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众创空间、企业孵化等符合宜春产业发展需求的科技服务机构(企业),鼓励和引导科技服务机构(企业)在宜春积极开展科技服务,满足市内科技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需求;通过市场调节功能,在宜春聚集一批高层次科技服务专业人才;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全面、专业的科技服务产业链。

3.推进创新载体建设。引导和支持高校院所、领军企业、知名孵化机构等多元主体,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和存量土地等改(扩)建为市级以上创新创业载体。鼓励创新创业载体按市场化方式合作共建、自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在孵企业提供设计研发、检验检测、中试和标准化服务等。支持创新创业载体主办或承办具有影响力的创业大赛、创业沙龙、创业培训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支持创新创业载体提档升级,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创新创业载体给予补助。

五、要素:创建“五大”创新工程

以提升科技工作水平为目标,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工程、科技人才培引工程、创新平台创建工程、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科技服务提升工程等“五大创新工程”。

(一)关键技术攻关工程

把握方向,瞄准重点领域发力,支持锂电、数字技术、人工智能、5G应用、富硒产品开发、中医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突破,探索跨领域的协同攻关。

1.加强技术顶层设计。加强对技术需求的战略扫描,突出交叉性和综合性,对创新链条进行系统分析,形成研究指南,引导科研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采取政府支持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对产业带动性大、辐射效应强的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予以长期支持。

2.提高原始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引导和带动社会力量提高对基础性研究的投入力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基础研究或投资基础研究,强化应用基础研究投入保障力度。在增加总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县市区政府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和平台建设力度。

3.开展“揭榜挂帅”攻关。创新项目生成机制、科研组织模式、资源配置方式,实施重点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制度,提高科研攻关效率,扩展资源协同范围,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支撑和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科技人才培引工程

通过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实施更加积极的创新创业人才激励和吸引政策。

1.培育、用好本土人才。培育、用好本土人才,继续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行“百名科技特派员进企业”计划,力争实现科技特派员攻克技术难题超百项、归集研发费用破亿元、推动技术交易10亿元目标。加强国家级国家特殊人才引进计划、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项目申报,提供本土创新型人才的上升渠道。

2.引进各层次特殊人才。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特色,实施人才引进“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加大创新型人才引进力度,5年内拟引进各类创新型人才1000人,力争引进国家高层次人才5-10人,培育省双千计划人才50人以上。

(三)创新平台创建工程

加强三类创新平台建设,以企业平台为基、产业平台为先、区域平台为重,发挥三类平台在科研创新研发中的依托作用;发挥宜春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和人才聚集的平台效应,重点支持锂电新能源产业研究院、生物医药产业研究院、富硒产业研究院三大创新平台。

1.以企业平台为基,发挥企业在研发和人才聚集中的作用。通过“放管服”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发展中的主体性地位;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建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市县两级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面向全国招聘技术人才,使企业成为创新型人才的聚集地。

2.以产业平台为先,带动融合创新发展和特色创新发展。发挥产业平台在产业发展中的整合力,推动产业转型、产业跨界融合创新,以技术创新和组织结构创新带动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产业政策倾斜平台与产业、行业协会信息交汇发挥引领创新作用,强化地方产业特色,形成特色竞争优势。

3.以地区平台为重,形成全市创新发展一盘棋的大格局。发挥县域创新平台引领作用,形成基于不同区域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特色的创新发展棋盘“定式”,并通过县域平台的竞争,激活创新活力的“全市一盘棋”。发挥市级层面平台统领作用,从市级层面,通过政策平台、研发平台等,培育和引进科技型企业、科技型项目和科技型人才,重点发挥锂电新能源产业研究院、生物医药产业研究院、富硒产业研究院等科技研发中心等市级研发平台在特色产业领域原创性技术开发中的支撑作用。

(四)科技成果转化工程

1.加快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载体。集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资金、人才、服务等创新要素,链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创新主体,建设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新型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形成转化应用的快速通道;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打造科技成果中试平台,面向优势产业开展中试熟化与产业开发;结合宜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推动国内外重大科技成果在基地转化和产业化。

2.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功能。建立重大成果转化数据库,掌握我市科技成果;发挥宜春高企协等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纽带作用,提升研究学会、行业协会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和水平;支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探索实施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服务补贴;完善技术交易等各类平台功能,促进科技成果与资本有效对接。

3.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大对科研人员向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奖励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岗创业、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其他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兼职,并按规定获取报酬。鼓励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服务活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向企业输出科技成果,鼓励企业承接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紧密对接我市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推广先进实用技术项目。

(五)科技服务提升工程

1.提升科技部门服务水平,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以习近平总书记“清”、“亲”政商关系思想为指导,科技部门主动、不定期下到企业,了解企业科技需求,发挥科技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向上争取科技项目和科技资金。通过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科技服务企业的能力,做好创业孵化、企业创新升级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

2.科技服务方式和手段多样化,形成“两级多元”科技服务体系。由县市两级政府牵头,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通过政府与市场“两只手”,构建科技信息平台、培育科技中介、创建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提升科技研发服务、科技推广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的水平,形成县市两级、组织方式多元化的“两级多元”科技服务体系。

3.整合资源助力服务科技创新,形成科技服务的社会合力。企业借力:通过政府主导,协调宜春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才,以科技特派员等方式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发力:通过高企协会、行业协会等平台,获取科技信息服务,发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建立、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助力:科技研发机构和研发人员助力企业平台和生产一线,使研发接地气、缩短研发机构(人员)科研成果与现实生产力的距离。政银企合力:通过政府牵头,联合金融机构,面向科技型企业推行科贷通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形成政、银、企助推科技创新合力。

六、项目:支撑产业发展

把科技项目建设作为科技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的发展,树立靠项目搞科技,靠项目出成果,靠项目出人才,靠项目搞创新的观念,积极争取和组织实施各类科技项目,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十四五”期间,重点围绕以下技术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项目,力争取得一批具有牵动性、集成性和标志性的科技成果和产业成果,部分领域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重点产品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并能实现产业化。

(一)工业类

1.锂电。长寿命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磷酸铁锂动力电池、聚合物锂电池、锂离子电池、快充动力电池及动力电池管理系统,低成本高能密度Ni-Mn固溶镍基正极材料、长寿命高电压富锂锰基材料和三元正极材料、新型硅酸锰锂正极材料、电池级碳酸锂、天然石墨、人造石墨等锂电负极材料、高比容量微孔硅基和锡基负极材料、碳酸锂材料等。锂电池隔离膜、锂电池铝塑膜、金属锂锭锂粒子、金属锂相关合金产品、锂电五金设备,锂长石、锂云母、锂离子电池钢壳、锂长石粉。低品位锂云母及细晶岩型锂云母提锂制备碳酸锂工艺,碳酸锂冶炼废渣处理。高性能驱动电机开发与产业化,高性能动力电池及其相关配件的开发与产业化,纯电动汽车电控技术及智能化新能源汽车研发及产业化。

2.新材料。高性能硬质合金及其制品、超高纯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功能粉末、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及家电、风力发电、超高速晶圆及其制备材料研发、汽车用特种永磁电机的开发与产业化。新一代节能健康的光电显示行业用新材料、新一代太阳能电池及关键光电材料的开发和产业化,高纯度金属有机化合物等电子化学品、专用化学品、反光材料的开发及产业化、新型有机硅材料、高端工业清洗剂、新型复合软磁材料、高折射率玻璃微珠、铝型材及其系列产品、新型彩色钢板、新型建筑材料、纳米蒙脱土、纳米阻燃剂、环氧树脂改性添加剂、稀有金属及其制品的制造和销售。微棱镜反光膜、扩散板、纳米隔热保温材料、环保薄膜、环氧树脂、汽车电动玻璃升降器、光学复合膜、太阳能电池背板、漆雾凝聚剂、抛光材料,纤维棉、环保万能胶、AB胶、强效铅酸蓄电池环保密封胶粘剂型等开发和产业化。

3.电子信息(数字经济)。围绕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通信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支持软件产品、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及网络产品、通信产品技术、广播电视技术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产品、智能交通产品、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铁基非晶、纳米晶软磁合金材料、跑步机零部件等技术开发,数字经济相关技术研发。

4.先进装备。高性能数控机床、高性能复合导体研究、固体制剂成套装备及信息化管理系统、自动化柔性生产线、农机园林电机、机器人开发与产业化;面向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印刷、冶炼、医疗等行业的智能装备;智能起重机械、矿山机械塔基、智能高速电梯扶梯开发与产业化。

(二)农业类

1.现代农业。聚焦富硒农作物标准化生产技术创新研究与产业化示范;特色蔬菜、富硒水稻等新品种选育及生产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2.农业加工。围绕我市富硒、油茶、水稻、中药材等农业主导产业和经济作物、畜牧水产等农业特色产业,研发大宗粮食、特色经济作物、畜牧水产等生产加工的关键新技术、新工艺及关键装备,开发绿色、营养、健康农产品,并进行产业化示范。

(三)社发类

1.生物医药。聚焦中医药产业发展,针对具有清晰临床定位的中药新药研发及产业化;中药大品种及传统经典名方二次开发与产业化;中药优质增效及产业化技术提升研究;生物药与化药产业关键技术研究;生物资源高值化制备天然健康产品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优势大宗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关键制备技术产业化;畅销药物的改良型创新或仿制产品产业化;具有临床优势的针对抗肿瘤、心脑血管、抗病毒等重大疾病领域药品产业化。

2.资源与环境。支持河湖水生态安全生物监测技术体系构建及示范应用;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及产品(装备)开发;节能环保型材料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重大节能环保及资源回收新型高效节能装备开发与产业化;固体废弃物、废水、有害气体的无害化处理及工业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装备开发与产业化。

七、保障: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评估

强化创新政策法规保障,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增强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健全创新治理和激励机制,形成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始终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的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动员更多的政府、企业、社会力量,组织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切实把创新落到产业、企业和项目上。建立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创新发展相关工作,持续优化创新政策体系和发展环境,及时解决创新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要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抓好落实。

(二)完善科技治理体系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整合市级科技计划、专项或基金等,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支持,探索实行充分体现人才创新价值和特点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完善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机制。建立和完善科技报告、科技评估、科研信用等基础制度,深入推进科技管理行政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建立科技决策咨询制度,推进科技智库建设。明晰市、县两级有关科技管理事权和职能定位,加强县市区基层科技管理部门机构与队伍建设,加快构建统筹协调、科学有效的科技治理体系。

(三)改进研发组织体系

建立以创新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形成“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解题”的协同创新机制,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资本为纽带,以项目为依托,联合组建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协同创新利益共同体。扩大高校、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激发科技人员科研积极性。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在承担科技项目和人才引进等方面与公办科研机构实行一视同仁的支持政策。

(四)壮大科技人才队伍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建立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深入实施“双百”工程,引进、支持、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在全省统一部署下,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向科技人才、企业人才倾斜的职称政策。

(五)完善监测评估机制

完善指标测评,以对标对表、对责为抓手,采用政府监督指导,责任主体自我测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专业评估的方式,定期评估规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规划主要任务和重大专项工作的实施完成情况。完善科技创新考核机制,将主要任务细分到年度工作中,逐年考核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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