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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科技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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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宜春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评比暂行办法》、《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其六项配套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2011年,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筹划,部署任务,落实职责。由纪检组长黄勇平具体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当中,把它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

2、健全工作制度。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如:《宜春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宜春市科技局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宜春市科技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宜春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宜春市科技局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宜春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宜春市科技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等八项制度。

3、强化学习宣传。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软环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和谐建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掌握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切实提高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2011年度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49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概况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279条,法规政策14条,公告类信息17条,公共服务信息158条,其他信息2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收集、发布还不够及时,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督查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填报规范及报送要求等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相关人员尤其是各科信息联系员全面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政府信息的能力。

二是强化督查抓落实。严格执行好《宜春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及信息公开的8项配套制度,秘书科定期不定期通报各科室收集、报送政府信息的数量及质量等情况;增强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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