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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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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一、主要做法 

2016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做法有: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了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局机关和我市科技系统的政务公开和科技机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秘书科,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工作考核,组织制定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收集各方面对政务公开评议和意见,汇总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报送有关材料。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科技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之中,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了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开辟了科技帮扶新途径。按照“降成本、优环境”的要求,4月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帮扶活动,制定并在网站公开了《宜春市专家顾问团精准帮扶活动工作方案》,网站开设专栏公开征集企业帮扶问题。创建了“互联网+”科技创新创业数字图书馆,目前使用企业已达64家,对资源的浏览次数达21万多次,下载次数达3.5万多次,为企业节省投入达200多万元。开展政策帮扶,通过网站公开了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落实,扩大了政策的覆盖面。二是坚持了公开行政。加强行政审批权力运行公开工作,梳理行政审批职权,编制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完善行政审批相关制度,现已在《宜春市科技局》网站上公开公布。三是加强了科技项目管理根据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将《宜春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过《宜春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给各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社会事业局)及全市有关科技型企业。 

3.创新公开载体,提升了工作实效。为使社会各界方便、快捷、多元获取信息,我局通过各种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管理的方式发布政策法规、调研与决策、项目经费管理、科技入园、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工作动态信息。二是利用工作简报及部门网站。通过编印《科技动态》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以及市级相关部门、各(市、区)通报全市科技工作信息,共编印《科技动态》48期,通过网站重点开展了宣传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健康生活、信息技术等与百姓密切相关的科普知识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素养和生活质量。三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通了市科技局微信公众号,并设立了“办事指南”、“最新动态”、“便民服务”等多个栏目,围绕百姓关心、媒体关注的焦点问题,及时在公众号上定期更新公开内容。 

4.完善体制机制,狠抓贯彻落实。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如:《宜春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宜春市科技局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宜春市科技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宜春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宜春市科技局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宜春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宜春市科技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政务工作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政府网站、我局门户网站等形式。截至201612月底,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200余条,其中: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数890政府公报公开数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0次。另外,通过编印《科技动态》简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期,共439条。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无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督信息公开事项,2016年度我未受理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开形式优化拓展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在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等方面仍存在很多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类型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 

(二)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各科室、下属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做到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日常性事项按时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实现从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的转变,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的转变。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112016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宜春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302室;联系电话:0795-3223443;电子邮箱:yckjjmsk@163.com)。  

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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