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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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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市科技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科技局秘书科联系(地址:宜阳大厦西座10楼1002室,电话:0795-322344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积极对照《江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1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主动发布政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54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82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672条。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外信息发布申报程序要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围绕科技项目管理、科技政策、预决算、梳理权责清单、提案建议办理、重大决策、相关政策解读等民生关切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渠道及时、准确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平台的管理,对外服务电话保障接听、严格管理。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科技局根据省、市关于政务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印发了《宜春市科技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断健全网站信息发布机制、政务公开激励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务工作的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每个科室,各县市区科技局均配备政务公开信息员,每周向局里报送信息。

(四)平台建设
    市科技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按照国务院政务公开要求及市政府相关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平台版块编制、完善标准化目录坚持需求导向,注重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快构建和优化完善科技领域标准目录体系。政务新媒体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进一步梳理了菜单栏目,增强了互动性,强化日常检测巡查。

(五)监督保障

    完善了信息发布风险防控机制,制定了政务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规范了政务舆情应急响应工作,完善了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流程,规范了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以及宣传标语和宣传报道的审核程序,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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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科技局积极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部分栏目未形成常态化更新模式,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有时未与文件同步发布。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强化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加大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政策法规解读、科技奖励等信息公开,丰富解读形式。通过政务公开与互联网融合,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快速直观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提升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市科技局2021政务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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